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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PO
定檢沒超過時間,覆檢時卻超過7日(超過前後各一個月)驗車期。瑩幕顯示需繳900元(驗車過期罰款)
問監理所不用繳900元。只要再繳一次驗車費。
覆檢超過7日車輛,各項檢驗需重驗(和定檢程序一樣),唯重量不用重做(電腦抓取上次檢驗重量值)。
當天覆檢車輛不需開收據。隔天才要開收據。
初檢定檢不合格車輛,于第8日而且已逾指定檢驗期限來辦理覆驗,試問是否為逾期檢驗車輛?逾期罰鍰???
我想很多人可能看不懂!?
舉例來說:行照指出檢驗日期104年12/20日,該車於105/01/20最後一天前來定檢,但是當天並沒有驗過(不合格),該車於今日01/27來辦理覆驗,請問除了要再繳納一次檢驗費以外,有檢驗逾期罰款嗎?
首次登檢算起一個月內覆驗免收逾期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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