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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法規及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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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志君
發表於 2023-5-14 22:34:14
開放106年以後未逾10年的遊覽車可至代檢場辦理定期檢驗
依公路總局指示,即日起開放106年以後未逾10年的遊覽車可至代檢場辦理定期檢驗
條件如下
1.新領牌日期為105年12月31日以後(不包含105年12月31日)
2.出廠年月10年以內(如10年0月可驗,10年1個月以上就不能檢驗)
資料來源:公路總ˋ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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